广东环保“十四五” 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
2022-02-15 07:21:41

  近期,广东省发布《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“十四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《规划》第八章“坚持防治结合,提升土壤和农村环境”提出:坚持保护优先、预防为主、防控结合,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,确保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。以乡村生态振兴为抓手,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,建设富有岭南风韵的精美农村。

  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

  以实施乡村生态振兴为抓手,系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污染治理,建设富有岭南风韵的精美农村。

  深入推进乡村绿化美化

  以实施乡村生态振兴战略为抓手,突出人居环境整治、基础设施建设、产业连片集聚等,以佛山南海区为试点,探索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径。

  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

 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,全域推进农村改厕、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,建立覆盖城乡的环保基础设施体系。

  推行生态养殖种植

  以梅州、江门、湛江、茂名、肇庆、潮州等市为重点,选择部分生猪调出大县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、循环发展试点,推进现代化美丽牧场创建。

  提升农业污染防治水平

  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,推广节水、节料等工艺和干清粪、微生物发酵等技术,到2025年,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%以上,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基本实现全覆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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